人与外部世界的对立及其扬弃——与某同行的讨论-天天热文
发布时间:2023-04-26 17:11:04 来源:观察网

一位教高中的同行问我:

“哲学产生于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实践,这个外部世界应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吧?也包括人自身吗?​教材是这样表述的。哲学上的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这个“外部世界”,是不是没有包括自身的思维呀?​但有一个课件上是这么说的(下图),有点理解不了。也不知道这对不对。” 我回答:


【资料图】

“​是不包括。​而且该课件讲的“人与人”不是说人与思维吧?思维如果是外部世界,那什么是内部世界呢?”

她又问:

“如果不是,那人与人,人与社会这两个点的区别是啥呢?​”

我回答:

“人与人应该是讲人与自身,人的自我意识,不是人与其他人。​”

不知道大家能否看出,我在这里的回答与前面的第一个回答相矛盾了:

1.我一开始说她给的课件上的“人与人”不是讲的“人与思维”,因为课件把“人与人的关系”看成“人与外部世界”关系中的一种,而思维显然不是“外部世界”而是“内部世界”,所以“人与人”的关系如果属于与外部世界的关系,那它就不能是“人与思维”的关系;

2.而在这里,我实际上又承认这里讲的“人与人”不是“人与其他人”,而是“人与自身”或者说“人与自身的思维”的;

3.以上的2显然与1是矛盾的。

矛盾在于:

在1中,课件将“人与人的关系”理解为人与“外部世界”的一种关系——而我认为这是对的;

在2中,我认为“人与人的关系”不是与其他人的关系,而是人与自身思维的关系,是人与“内部世界”的关系——这是我自己的观点,我当然也认为是对的。

那么,我实际上是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既是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又不是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而是人与自身思维(即内部世界)的关系。

为什么我会持这样一种矛盾的观点呢?

接下来,我解释道:

“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学说。这三者其实就分别对应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所以不好把人与自身的关系也直接看作人与外部世界关系(而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都可以直接看作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

但是人要通过改造外部世界才能改造自己,比如你要通过生产实践才能把自己从一名学徒工变成一名熟练工,所以人与自己发生关系,要以与外界发生关系为中介,所以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必然包含有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人与自身的关系也是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但这毕竟是间接意义上的,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这两者还是不一样的。

而我认为,作为中学的教材来说,不宜弄得这么复杂,只要让学生明白自然和社会属于客观世界或者外部世界,思维属于主观世界或者说内部世界,也就可以了。​”

我进一步解释说:

​“哲学的一个难点也正在于此:

在一定意义上成立的某种区分(比如“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区分),由于自身的矛盾(即由于人每时每刻都和外部世界打交道,由于人每时每刻都在改造外部世界,也都在将外部世界改造为某种观念性的东西而纳入自己的头脑),又在被不断地扬弃着。

换言之:

一方面,人在世界之中,而世界在人之外,是外部世界;

另一方面,世界又在人之中,即以观念的形态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这个外部世界又转化成了一个内部世界。同时世界也不断地“人化”,即越来越适合人的需要,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而不是与人外在僵硬地对立。

这个时候,什么是“人自身”?什么是“外部世界”?你会发现,我们之前强调的那个“人自身”与“外部世界”的界限或区分,已经被打破了,或者说被扬弃了。

你会发现我们教材上的所有区分,都是可以这样被打破和扬弃的。这就是辩证法。

问题是,让中学生(实际上也包括那些不是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一下子明白这么多,是很困难的,甚至有时会适得其反。他们毕竟还需要先区分一些基本概念,比如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不能搞混(否则他们的思维就总是混沌的,无法辨别出世界的各个层次,所以我们总要让他们先学会作区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所以我们对他们讲哲学,就不能不有一些比较简单化的、乃至带有形而上学绝对化色彩的讲法。”

总之,“人与人的关系”之所以区别于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是因为它是人与自身的关系,而不再是人与外部世界(自然、社会)的关系,但这种自身关系中又包含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为其内容,因为每当我“返观自我”的时候,总是会发现自己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比如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那就意味着我会与外部世界中那些要奴役我的力量作斗争。所以,“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区别在这里是被扬弃了。

于是在这里,我们就可以说:

从外延上讲,人与人自身的关系也是“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一种;

而从内涵上说,人与人自身的关系扬弃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因而具有比后者更高一层的内涵,因为它既包含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但又不再将这种关系看作既定的、僵死的东西,看作被强加的盲目的必然性,而是看作要被人自身所认可、所利用、所介入、所发展、所完善乃至所创造、所重构并赋予意义的东西(想一想“我是教师”与“我认为我是教师”的区别)。人在与自身的关系中,在思维中,享有最大的自由,而这个自由的实质不是别的,正是人在与外部世界的斗争中所逐渐实现出来的对外部力量的驾驭与利用的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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